形容词

形容词负责修饰名词的含义。常见的形容词有表示数量、性质的,或名词所指的某些特征的。

新共同语言的形容词不随数或性而改变。

位置

形容词跟在它所修饰的名词后面:

大多数情况下,名词后方的多个形容词不会引起疑惑。但是,其中一个形容词可能被认为是修饰另一个形容词的副词。此时可在二者之间插入e以避免疑惑:

对于文学中的风格或悦耳的效果,一些简短而频繁的形容词可以放在名词之前,除非它们本身被修饰。这些形容词是 bonmalpetigrandeveanovajovenbelafeacarasanta

许多简短的感叹词总是在名词之前以 bon 开头:

比较级

形容词的比较级由副词plu(“更多”)和min(“更少”)表示。“比”用ca表示:

形容词的最高级由副词la plu(“最多”)和la min(“最少”)表示:

序数可与形容词的最高级结合:

等同的比较结果由tancomo…(“和……一样……”)表示:

形容词作名词

任何形容词都能用作名词,表示具有形容词之性质的人或物,形式无需变化。用作名词的形容词遵守名词的一般规则⸺复数加-s,需要限定词,可以被形容词修饰: